asmeb31.11-1989(R1998)
封头 各种形式的
封头,如平板,椭圆形(和上面的1106.6.2中所述形式不同)、球形或锥形
封头等在本规范中全是允许使用。这类零件应按ASTM《锅炉及压力窗口规范》第VIII卷第一册设计。
封头材料的最许用应力应按1102.3规定确定。如果
封头是焊接的,则
封头焊缝一定要执照ASTM第VIII卷第一册规定的100%射线检验合格。
封头的压力及温度等级应等于或者高于1101.2.2规定的要求。但是,本规范认为没有必要把ASTM第VIII卷第1册的设计要求扩大到其他构件,在这些构件中,
封头是完整组装件中的组成部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