焊热后处理是这样的: 刚制封头的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需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条件、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条件、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方法与操作,根据根据封头所采用的设计标准,应分别符合GB 150或JB 4732的相应规定。
除图样另有规定外,铝制、钛制、铜制封头一般不要求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。 当铜制封头在规定的介质条件下可能产生应力腐蚀开裂时,应按图样规定进行退火处理或消除应力退火处理。 除下述情况外,如图样未做规定,镍及镍和金制封头一般不要求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:
a)NS111、NS112、N08811(或其相应牌号)制封头,当设计温度高于538°C且需提高耐晶间腐蚀性能时,应于焊后按图样规定进行固溶处理或稳定化处理操作规范按JB/T 4756的有关要求;
b)镍钼合金制封头,如需提高耐晶间腐蚀性能时,应于焊后按图样规定进行固溶处理。处理的操作规范及检验合格指标按JB/T 4756的有关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