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铝制、钛制封头,其修磨深度应不大于该部位铝材(或钛材)封头厚度的5%,且不大于2mm,否则应予以焊补。
焊补后,应根据相应标准规定对封头焊补部位进行必要的检查。
坡口表面要求依封头材料的不同,其封头坡口表面应分别满足6.2.3.1~6.2.3.4的要求。
钢材坡口表面要求
a)封头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、分层、夹层等缺陷;
b)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m>540MPa的钢材及Cr-Mo低合金钢材经火焰切割的封头坡口表面,应用砂轮打磨平滑,并应对加工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。铝材坡口表面要求
c)一般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,厚度较大时也允许采用等离子、电弧或其他不会损伤铝材性能和影响焊接封头质量的切割方法。
坡口采用热切割法制备后需采用机械方法去除氧化层;坡口表面不应有裂纹、分层、夹层及影响焊接封头质量的其他缺陷.